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《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管理规范》,管理规范提出,根据居住小区规模,每300户至500户居民应设置1个可回收物交投点,农村地区每个行政村或自然村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交投点,可依托村级收集点设置。其中,固定交投点的用地面积宜按照每100户5平方米计算,用地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,宜依托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设置。新标准将从明年1月起实施。
来源:北京发布文章源自共丢网 | 废旧回收服务-http://www.gongdiu.com/6621.html 文章源自共丢网 | 废旧回收服务-http://www.gongdiu.com/6621.html
- 我的微信
- 微信扫一扫
-
- 共丢回收小程序
- 微信扫一扫
-

评论